各学院(部)、中心:
寒假、春节将至。根据学校《关于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》(交校办发﹝2020﹞2号),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,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,现将近期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:
1.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总体原则,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严格按照《红足—世足球网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》(西交实〔2019〕44号)的要求,逐级夯实安全管理责任,做好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和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工作。
2.要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场所危险化学品(易制毒、易制爆等)、放射源、麻醉药品等国家管控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。重点针对实验场所中危险爆炸品(如金属钠、金属镁、氧气、氢气、硝胺类化学品等)规范安全管理。加强生物安全管理,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实验必须在规定等级实验室中进行,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。需使用动物的实验室,必须获得学校实验动物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。加强实验场所用电、用气、用水的安全管理,特别对气瓶、加热设备、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施要加强管理,落实管理责任人,确保安全。
3.为保障假期科研实验正常进行,请在2021年元月24日前完成易制毒、易制爆化学品采购订单的提交,以便供应商及时发货。
4.加强对于实验场所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,请各实验室在2021年元月24日前将危险废弃物信息通过新版化学系统(废液管理)进行上报,以便及时转运处理,避免废弃物在实验室存放,消除安全隐患。
5.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,各实验室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及人员健康状况,做好场所环境的消杀处理,重点加强对实验室购置的进口仪器设备、试剂耗材、实验药品等包装物的消杀工作。
6.严格做好实验室准入管理,研究生导师、导师团队作为研究生安全的责任人,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,对一切进入实验室人员实行准入培训和考核许可,做好安全防护工作,保证学生人身安全。
7.加强实验场所门卫管理,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情况的登记。各实验室认真安排假期值班,落实安全值班责任,并将假期值班表报送所在学院安全管理员备案。严禁在实验室举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。
8.对于假期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要严格执行事先审批及登记制度,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,实验场所使用期间,严禁人员脱岗,危险性实验和通宵实验至少2人在场并事先审批和事后销号,提前做好应急预案。
9.对于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,建议进行封门管理,关闭门窗、水源、电源、气瓶、仪器设备等,加强薄弱环节的重点防范。
10.对于假期有施工和搬迁的实验室,各单位要负责排查安全隐患,安排专人负责施工和搬迁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顺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、假期愉快!
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
2021年1月21日